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和院岗位评聘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等级申报与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报竞聘条件的人员。岗位等级一般逐级申报,对现聘岗位未满一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高一级的岗位等级。

二、评审程序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评审由院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填写《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

(二)所在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产生申报人选;

(三)院组织专家评审。

专业技术副高级五、六级,中级八、九级和初级十一级岗位的评审由各单位根据岗位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严格规范评审程序。

三、申报及评审指标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采取限额申报,原则上一个单位(部门)限报1人。

五级及以下岗位评审应在核定岗位数量范围内,根据现聘人员数量并按岗位结构比例确定,其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四、有关要求

1. 坚持业绩导向,申报时按照《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评聘实施细则》(苏农院字〔2011〕61号)规定的竞聘条件,评审时根据申报人员的业绩、贡献、专业技术成就、业内影响等进行综合考量和认定。

2. 申报高一级岗位等级除符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评聘实施细则》规定基本条件外,还须在现聘岗位等级以来取得新业绩,其中,申报三级岗位的一般应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申报五级、六级岗位的一般应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3. 各单位(部门)要从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认真考察、确保质量,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成绩;申报条件填写务必精炼,名称、单位、时间、等次、排序等基本要素齐全;凡是表格中填写的内容,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主持项目类的,原则上须结项(结题),并附结项(结题)证明;获得奖励类的,须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5年4月3日前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及相关附件材料(1份,须经单位核对确认后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和《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评审结果汇总表》(1份)报人事处。报送申报汇总材料的同时,附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或票决结果)、结果公示无异议等相关材料,汇总表格的电子版发至邮箱rsczyfzk@163.com。

联 系 人:杨芸、臧海林

联系电话:025-84391178

       附件:

       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2.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x

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评审结果汇总表.xlsx

4.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docx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