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我院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我院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海外归国、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政策要求
(一)申报人须符合《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0〕2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还须同时符合《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苏农院字〔2021〕8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试验发展与转化应用类科技服务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苏农院字〔2024〕12号)规定的有关条件。2024年度职称评审继续实行分类评价,分别为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试验发展与转化应用人员、农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研究人员三类。
(二)学历资历要求按照2020版资格条件执行。
(三)现已获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如申报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有关要求并通过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评审委员会的转系列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五)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计算周期与资历(任职年限)周期一致。
(六)2024年职称申报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36.152.123.10/)进行申报,根据要求如实填报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缺失或不完整,审核时将不予认可。
(二)材料审核
2024年职称申报工作归口单位(部门)包括各研究所、院办公室、院后勤处。各研究所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工作,院办公室负责组织院部管理服务部门人员职称申报工作,院后勤处负责本处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必须经归口单位审核,各归口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照原件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业绩成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各归口单位(部门)职称评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和同行专家评议会,确定推荐的申报人员。申报人员须对照资格条件进行5分钟答辩(PPT)。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所在归口单位(部门)全体在职职工的2/3,申报人员获所在归口单位(部门)民主测评和同行专家评议的赞成票均超过2/3方为通过。
各归口单位(部门)需做好推荐前公示工作,公示内容为申报人员及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成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职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被退回的,申报人应当及时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报送材料
经职称办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材料》(请自留底稿,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由各归口单位(部门)集中报送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
2.《附件材料》,装订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单独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材料袋,材料袋规格(样式)、材料袋封面及有关说明等在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下载。
(四)时间安排
在线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 ‒ 6月15日18︰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月8日18︰00。报送地点为院综合楼人事处608室,逾期不再受理和补充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院内在职在编人员,2024年职称申报者免提交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在进院工作后,最高学历、学位未发生变化者免于提交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职称申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并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责任。
(三)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国际化发展,促进青年科研人员出国留学交流,具有海外留学经历(6个月以上)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根据省职称办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以及破格申报实行二级评审的要求,申报评审研究员资格以及破格申报人员均须进行面试答辩,本年度采取现场播放视频的形式进行面试。请申报人员提前录制3分钟的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B以内)陈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请各归口单位收齐后于7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rsczyfzk@163.com。
(五)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申报助理研究员缴纳评审费200元/人,申报副研究员缴纳评审费300元/人(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职称的,加收答辩费100元/人),申报研究员缴纳评审及答辩费400元/人。评审费交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财务处(会计中心),费用自理。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公告。
联系人:杨芸、臧海林
电 话:025-84391178
特此通知。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