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6号)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2024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技师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

    (二)技师:2023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高级工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

    (三)等级工:2023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工勤技能人员,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且在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二、时间安排

    (一)高级技师:报名截止2023年5月30日。

    (二)技师:报名截止2023年4月10日,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3日。

    (三)等级工:报名截止2023年4月10日。

三、申报指标

通用工种高级技师须按规定指标要求申报: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10人(含)的单位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不足10人的单位申报1人。

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者不占指标。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申报高级技师须有两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潜在能力等作出书面推荐意见。

2. 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需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见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见附件4)、《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申报人员继续教育评价标准及分值》(见附件5)等材料,对申报人选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经公示无异议后,附公示结果说明报送院人事处。

3. 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以便统一上传申报系统。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勤技能岗位技能等级考评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切实支持本单位工勤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其不断提升岗位技能水平。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

联 系 人:杨芸  王昊炜

联系电话:025-84391178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2: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申报须知.pdf

附件3: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pdf

附件4: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5: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申报人员继续教育评价标准及分值.xlsx

附件6:退役士兵单位复核申请.docx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