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所: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位博士后在站期间只可入选一次博士后科研资助;已经获得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以及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等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项目应聚焦我市经济社会、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一)属于国家和省、市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跟踪国际、国内科技发展前沿,产出的论文、专利、著作等科研成果显著;
(二)属于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南京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有力推动我市“2+6+6”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三)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涉密的内容应做好脱密处理。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填写并打印《申请书》(附件1),将进站备案证明以及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附于《申请书》后一起胶装成册(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于10月19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605室,并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地址:yinxianchao@jaas.ac.cn)报送申报书电子版(合并成1个文件,含附件)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联系人:殷宪超
电 话:84390040
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23年10月16日